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公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岗社区卫生服务站)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我局申请设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岗社区卫生服务站,现将申请设置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岗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选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岗村委会一楼
五、拟开设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中西医结合科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17:00时—2021年7月26日17:00时(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请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材料、详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亲笔签名并按手印),提供反映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提出异议意见需说明具体的反对意见和理由依据。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合理合法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无效。书面材料请寄(或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48号区卫健局(二区)医政股,邮编:528500,联系电话:0757-88881406。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9日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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