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管理员1 发表于 2021-8-7 09:39

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明区司法局7项举措践行法治为民宗旨


  党史教育开展以来,高明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瞄准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7项举措践行法治为民宗旨,累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0余场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普法宣传增民智。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高明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以“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学雷锋志愿普法宣传活动、“3·15”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日、防范电信诈骗、知识产权宣传周、“宪法教育大课堂”等法治宣传活动11场,派发宣传手册1万多份,同时利用“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公众号举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线上有奖问答活动。此外,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承担各类讲解任务37批次,接受法治宣传教育总人数2600余人,开展特色普法主题活动5场。区法治文化公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是为企服务聚民心。主动靠前,通过与职能单位联系、实地调研走访江西商会高明办事处和12家有关企业,深入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并组织辖区律师免费为区内15家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法律政策宣讲、规范内部工作制度、审查合同、以非诉讼仲裁方式协助企业解决法律纠纷等多种服务。此外,杨和司法所结合本地工业园区实际,将持续推出“法律服务直通车”“法律服务进百企”“法治文化进企业”“法援惠民生助工农”“矛盾纠纷零激化”和“法治宣传助发展”等六项“法律服务惠企业”行动,进一步治愈企业“疫后综合征”,为我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法援援助惠民生。实行应援尽援,开通“绿色通道”,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同时发挥立案前调解功能,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7宗,调解解决43宗。

  四是公证服务便民利。在受理、审批、出证等环节全面强化便民服务措施,主动提供“绿色通道”、延伸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等。对于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根据申请,可提供上门办证服务。为低保困难家庭、残疾人、五保户等免收公证费,对符合公证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酌情减免公证费。小额继承公证、出生公证、结婚公证和死亡公证等事项推广个人承诺制,切实让群众少跑腿。同时依托信用佛山业务平台为公证申请人建立信用记录。对公证失信人实施惩戒机制。截至目前,高明公证处已办结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各类实事47件,个人承诺制实施至今已办理205宗案件。

  五是社矫关怀护民安。积极完善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帮助刑释解矫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排查困难社区矫正及刑释解矫对象,将有就业需求、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员推荐到基地安排就业,督促基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有意向就业者经过培训后尽快上岗,促使有意向的就业者实现就业。同时加强密切跟踪,不断完善基地就业机制,解决就业对象在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保障就业者依法缴纳社保、假期、伙食等工作保障等问题,使其能安心就业,已累计帮助3名对象就业。

  六是复议调解解民忧。制定《高明区司法局2021年深化联系基层工作方案》,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及“一司法所一品牌”创建等工作进行指导,并联合司法所深入村(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法治体检”以及法治宣传等活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行政复议中引入调解,可以尽量避免行政争议在各类程序中空转,进而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阶段。2021年至今,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5件。

  七是挂钩帮扶助民富。坚持党建引领,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深入联点挂钩村和结对共建社区开展帮扶慰问法治宣传服务等各类党建活动,组织党员法律服务团队进村开展法治体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等活动,开展“美丽田园”春季田园清洁大行动等人居环境整治。选取联点挂钩村光明村松木塘村试点,探索“村民委托村集体流转土地,村集体按产业需求统一流转经营”模式,并为村民拟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授权委托书、流转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在试点村完成土地流转有关法律程序后,通过全国土流网发布有关信息,争取尽早为试点村招商引资。

  (供稿:区司法局机关党委办)



来源: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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