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有为 | 再获锦旗!
近日,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收到群众赠予的锦旗,以感谢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帮助他们通过劳动仲裁,追索合法劳动所得。目前裁决已生效,他们即将依法收到劳动报酬共计70多万元。△ 群众赠予锦旗和感谢信
今年年初,区某等10名群众到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区某等人称,他们均是高明区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员工,公司至今已拖欠他们劳动报酬多达70多万元,经多次协商未果,希望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能够给予帮助。
法援律师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和分析,经案前调解无效后,法援律师建议区某等人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纠纷。1月5日,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依法受理了区某等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广东佛明律师事务所的许李产、符伟豪(实习)律师跟进办理该案件。
经过法援律师和承办律师的积极争取,1月29日,高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该房地产有限公司需向区某等人支付劳动报酬共计70多万元。区某等人在收到裁决书并生效后,拨打了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的电话,对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和法援律师的帮助致以万分感谢。
3月8日,区某代表其他人员赠予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锦旗和感谢信,感谢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和承办律师通过司法途径帮助他们获得劳动仲裁支持。
△ 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收到的感谢信
面对劳资纠纷特别是群体性劳资纠纷,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始终不畏艰辛,积极作为,通过“法律援助立案前调解机制”和依法引导群众进入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方式,目前已成功化解了多起群体性劳资纠纷。
来源:佛山高明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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