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行动
为做好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佛山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年)实施方案》和《佛山市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三年(2021-2024年)行动方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职能股室于10月27-29日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行动。行动共出动27人次,抽查荷城街道、更合镇和明城镇农产品生产基地18个,抽取农产品24份,包括蔬菜7份,畜禽产品5份,水产品12份。在监督抽查过程中着重检查种养场的投入品仓库,投入品使用情况、日常生产规程以及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未发现违规使用禁限用兽/农药。并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对各基地进行安全隐患教育和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教育,签订《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承诺书》18份,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等宣传资料36份。
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开展生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把上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关,在日常执法抽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将及时深入追查涉案线索,做到有案必查,100%立案,涉嫌犯罪一律移案公安机关跟进处理,确保我区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安全的农产品。
图1:蔬菜样品制样情况
图2:水产品制样情况
图3:张贴宣传资料
图4: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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