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市场监管局“1233”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1年,高明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年度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推进我区消费维权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一、聚焦“一个要点”,工作谋划更精心。以着力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目标,认真制定《高明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点》,明晰创建工作总思路,明确四大点十一项创建工作任务,做到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督促,确保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更有序到位。
二、力促“两个创建”,消费环境更放心。一是抓好放心消费单位创建。13个单位被认定为2021年佛山市放心消费单位(点),其中放心消费示范教育基地1个、放心消费示范街区1个、放心消费品牌集聚区1个和放心消费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二是抓好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和放心消费承诺“双承诺”工作。主动改变理念,确定该项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委会共同牵头,通过紧贴重点工作、注重示范引领、充分借力第三方和强化立体宣传等多维发力,截止2021年,已有125个实体店加入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行列;新增近150个放心消费承诺商家,放心消费承诺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宽。
三、着力“三个推动”,消费维权更省心。一是着力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和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聚焦佛山标准产品企业、农贸市场以及消费投诉较多的经营者,2021年新增消费维权服站16个,打通消费争议快速和解通道;拓展ODR平台用户26个,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促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三是着力推动投诉举报处置按时按质完成。2021年共收到投诉举报工单6337件,受理5132件,按时办结率为100%。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接近5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一千万元。三是着力推动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多元解纷中心。联合区法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多元解纷中心,将消费纠纷和股权纠纷纳入解纷范围,聚合行政、司法和社会专业力量,为老百姓开辟了一条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纠纷化解途径。
四、强化“三个突出”,宣传教育更贴心。一是突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消费维权有奖问答、制作放心消费系列小视频、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宣传活动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营造浓厚放心消费氛围。二是突出警示告诫。做好消费警示发布,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结合消费投诉热点和重大节假日消费特点发布消费提示6期。三是突出消费体验。开展放心消费体验进景区、进企业、进商超等活动共5期,增进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建立起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信任的桥梁。
来源: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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