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再降价!单检最高28元,混检降至6元
4月8日起,我市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及支付标准,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如下:一、核酸单人单检价格由最高40元/人次,调降至最高28元/人次;核酸混合检测价格由最高8元/人次,调降至最高6元/人次;抗原检测服务费价格由最高15元/人次,调降至最高5元/人次。上述价格为全市最高指导价,不区分医疗机构类别和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价格不得上浮,医疗机构可以下浮执行。新冠病毒核酸及抗原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 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
二、群众单纯进行核酸、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含一般诊查费);群众自测抗原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抗原检测服务费用。
三、新冠病毒疫苗注射医保结算标准由每次9元(含注射器) 调整为4.5元(含注射器)。
四、坚决杜绝以经济效益为目的提供新冠病毒检测服务的行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价格执行。
近年来,我区响应号召已是第五次下调核酸检测价格,此次价格下调后将大大减轻群众、财政、医保基金压力,持续降低常态化防疫成本,不断助力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成效显著。
医疗保障分局将一如既往“守护生命钱,医保解民忧”,强化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的收费行为、价格公示、政策宣传等开展专项检查,针对“不按规定收取门诊诊查费、违规收取抗原检测费用”“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切实推动为民惠民政策落地实施,“医心医意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健康安全。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高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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