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的闭环管理,提升政府采购质量
《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下简称“清单”)从单位组织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执行、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监督督导、其他事项九个方面对政府采购活动提出了要求,以提升政府采购质量。一、清单中明确划分权责,对岗位职责的设定、权限的范围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清单中对采购工作全过程中的各环节、各岗位提出基本的要求,也在内部协调要求中提出明确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的要求。同时清单也要求明确政府采购工作内部归口管理部门,明确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等方面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不难看出,清单通过划分项目采购单位与归口管理部门,实现采购与监督分离,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工作要求。
二、清单通过对集体决策、预算编制、信息公开几个方面提出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的监督。
清单中集体决策的要求,体现了对重大采购事项的管控提前到采购计划开始时,通过集体决策的方式从采购起点开始介入,实现事前监督,体现了政府对重大采购事项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风控意识增强。
预算编制在清单中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从财政的角度实现对政府采购的把控,且通过管理预算来增强对政府采购的规划性,实现对政府采购的控制、管理、监督。
清单明确要求政府的采购意向、采购信息、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均需信息公开。显然信息公开已覆盖政府采购的全过程。政府采购的管控与信息化程度两者相辅相成。信息的高度公开为潜在供应商获得采购信息的渠道,不但贯彻落实了公平竞争的政策,也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供应商参与到政府采购中,对提升采购质量有重要作用。除此之外,也向公众披露政府采购全过程,有利于公众实施公众监督。
三、除了权责划分、内部监督管理之外,清单也对履约验收提出要求,并同时利用信息反馈的机制,与前两者形成闭环,更好地实现政府采购内控管理。
“监理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过程、各环节。”可看出信息反馈对政府采购全过程、各环节的作用。另外,为保证验收结果的客观性,验收小组的验收工作依据除了国家、行业标准之外,同时也尊重合同的约定,更提出对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由专业机构参与验收的要求,并要求将验收结果公示。这一要求对验收结果的客观、真实性有促进作用,也有利于廉政风控。
依据《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的要求,构建政府采购活动的闭环管理,必然对深化认识、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来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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