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管理员2 发表于 2022-5-12 09:43

联合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近日一宗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无讼乡村”示范点——坟典村联合调解成功
案件简述

调解申请人何某与被申请人谢某于2021年6月在明城镇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申请人何某受伤。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承保公司的赔偿项目存在争议,协商半年无果后,申请人何某找到所在村的网格员、调解员何海芬,希望能通过坟典村调委会的协助调解,解决本次纠纷问题。

坟典村调委会受理案件后调解员何海芬多次向何某、谢某及保险公司了解情况
由于涉及医疗赔偿和保险方面的法律知识何海芬联系了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咨询法官专业意见
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陈顺昌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纪较大,且出行不便决定带队到基层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表示申请人何某已达退休年龄故不支持其误工费请求且谢某并未投保第三者非社保内用药费用附加险因此不同意承担何某非社保内用药费用该费用应由谢某自行承担

△ 调解现场
在调解员和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高明区正开展“三有三无”平安和谐村(社区)创建工作将“无讼”平安和谐村(社区)建设与诉前和解中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深度融合快捷有效地解决群众诉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明城综合治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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