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管理员2 发表于 2022-5-30 09:17

广场放歌的大喇叭,请收细音量……

每当夜幕降临公园、广场成了大爷大妈们的舞台伴随着节奏感极强的高分贝音乐他们翩翩起舞
作为全民健身最具有代表性的活动之一广场舞给部分人带来了欢乐却也给不少人带来了苦恼双方的矛盾到底该如何解决呢?
宣传劝导为主,效果却未如理想
前段时间,高明区城管执法局根据群众反映,对七星岗公园、飞马公园等公共场所噪声扰民问题进行走访摸查。根据摸查结果,整治队伍从5月5日晚起对以上场所开展噪声管控,通过对话沟通、广泛宣传等措施,倡导当事人在身心娱乐的同时保障他人的合法生活作息权利。

面对执法人员的劝导,有部分人自觉把音量降低,有部分人置之不理。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市民投诉,通常是前往导劝后,前脚刚走,后脚声音又响起来了。




噪声扰民将有法治,个人最高罚1000元!

广场舞噪声扰民是城市治理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将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新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如果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经说服教育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不少市民、网友点赞感慨,困扰人们多年的广场舞扰民,终于可以有“法”治一治了。


网络图
事实上,早在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就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明确提到“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2021年7月,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也曾先后发布过《致秀丽河公园广场舞、户外唱歌爱好者的温馨提示》和《致高明区世纪广场广场舞、户外唱歌爱好者的温馨提示》,提醒市民在以上场所开展广场舞、户外唱歌等休闲娱乐活动的市民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噪音扰民是多年来的一个顽症,群众吐槽久矣。事实上,近年来对其治理并不缺少规则。无论是国家层面的立法,还是各地出台的规定、条例,从音量、时间到场地等方面规范广场舞活动,不可谓不细致,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治理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噪音扰民的规定散布在多个法律法规中,涉及到众多部门,往往因为“九龙治水”而事倍功半。

良法贵在善治,执法技巧很重要

但是也要看到,良法贵在善治。在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参与者人多势众、执法力量人少事多的情形之下,不可能让执法人员采取“盯人战术”。即使顶格处1000元的罚款,对于那些上百人的队伍,也不过每人10块钱而已,而且并不是每天都这样,毕竟执法人员不是一直在盯着。

我国有城市采取执法服务两手抓的措施。除了加强执法频次,提高执法力度外,还优化对公共场所群众娱乐健身的服务。这些做法都是长时间总结出来的经验,这也提示执法者,立法应对广场舞噪声扰民只是第一步,在具体操作层面,还需要多总结执法技巧,从而提高执法效率。

对于治理广场舞噪音你有哪些好点子?
来源: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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