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学习!高明区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交流
今年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近日,高明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交流,通过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边学习边讨论边实践,深刻理解法律条款内容。专题交流学习班共分4期进行,每期具体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一到两个章节的内容,参加干部要就自身在学习实践过程中印象最深刻的3-5条法律条款展开交流发言,以全面掌握新法的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8月12日是第一期专题交流学习班,主要学习讨论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章内容。培训班上,局班子领导和各业务股室工作人员、镇(街道)应急办主任围绕领学内容,分别就自身感受最深刻的法律条款展开交流发言。通过交流,众人对《安全生产法》有了更深刻认识,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
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文生表示,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为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推动高明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1、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要学深悟透新《安全生产法》,深刻理解法律条款内容,明确责任,正确摆位,努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02、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在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过程中要对比学,要仔细揣摩《安全生产法》几次修订的前后变化,逐条学习、解读条款,重点把握新内容、新要求,领会法律精神实质,在学中做,做中学。
03、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要将新《安全生产法》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使执法更有温度,服务更有深度,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力减少事故,为高明实现全域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来源:高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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