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困难暂时无力还贷?看法官如何进村调解化纠纷!
“谢谢你们专门跑一趟进村调解,我们可以分期还款减轻了不少压力!”村民钟某一家三口终于放下心头大石,向承办法官连连道谢。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其中两名被告已过花甲之年,腿脚不便,法官黄永军和书记员将调解现场从法庭转移到村里,促成银行与借款人达成延期还款协议,有效缓解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依法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村民钟某于2020年向某银行借贷用于农业经营,银行如约发放贷款后,刚开始钟某仍能按期归还贷款,但后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经营状况每况愈下,从2021年10月10日起钟某无力按期归还贷款,银行于今年6月依法向高明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黄永军法官了解到被告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收入锐减,考虑其并非恶意逾期还款,于是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沟通调解,耐心向被告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逾期还贷的法律后果,并向原告说明被告当前的经济状况,建议原告适度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经过多次协调,原告同意给予被告缓冲时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方案。
7月正值夏忙时节,为了不影响被告农耕进度,减少老者舟车劳顿,黄永军法官和书记员一行前往村内,在他们的调解和见证下,原、被告双方现场签署调解协议书,约定被告可分24期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司法为民有温度。高明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最大程度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为深化诉源治理、建设平安高明、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高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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