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企业, 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工作开始!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在今年初次实施,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要给予高度重视,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做到能报就报、应报尽报。
二、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认真阅读附件内容,对照是否符合相关申报条件,于2022年9月20日前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同时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和申请。2022年9月26日前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纸质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详见附件1-4)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编制目录,按指定顺序装订,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申请表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提交到我局企业服务股(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5楼),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的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企业于2022年9月20日前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并于2022年9月26日前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纸质材料(材料清单、装订要求及提交地点等信息请参考本通知第二点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要求)。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1-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1-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1-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1-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纸质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1-5.申报流程图
1-6.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1-7.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1-8.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年版)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黎腾飞,联系电话:88825231)
点击【这里】下载查阅附件。
来源 |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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