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管理员2 发表于 2022-9-24 15:28

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这家企业被罚4.9万!

近日,东莞市大岭山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永鹏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存在事故隐患: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用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喷漆车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





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下发《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企业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

经查,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49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提醒

@各粉尘涉爆企业负责人,一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照“粉6条”内容严格落实自查自纠,注重细节管理,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切勿以身试法,只顾生产经营,不顾安全!







来源:东莞应急管理、大岭山应急管理分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这家企业被罚4.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