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小学生玩火,把隔壁幼儿园给烧了!
近日,江西上饶一幼儿园突发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到场时火势基本熄灭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消防员对现场进行排烟及降温处理确保无复燃可能经调查幼儿园内监控发现这场火灾竟是由3名小学生引起图片3人均为隔壁小学的学生由于幼儿园放学早园区内并没有其他人员3名小学生放学后便翻墙进入幼儿园玩耍
根据现场监控显示最初,其中一个学生用打火机点燃了垃圾桶另一名学生顺势将垃圾桶踢倒浓烟迅速蔓延
随后3人又跑到旁边的玩具屋继续点火导致屋内玩具全部被烧毁好在路过群众发现并报了警
事后消防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而家长承担了所有赔偿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佛山消防提醒孩子玩火十分危险轻则虚惊一场,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家毁人亡,令人追悔莫及为了孩子的安全也为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家长们务必教育好孩子告诫其不要玩火以下提示请各位家长查收
来源:中国消防、综合江西消防、上饶消防、河北消防
大祸,点赔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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