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管理员1 发表于 2021-8-2 15:13

申请程序


一、重点医疗救助对象

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不用个人申请,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一站式”结算。

二、因病致贫医疗对象:

本市户籍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非本市户籍人员向居住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本市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本市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市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同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病历、用药和诊疗项目收费明细清单、转诊证明、转院通知、基本医疗保险审批表或结账单、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票等能够证明合规医疗费用的有效凭证;

3.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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