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高明论坛手机客户端微信联系管理员

高明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版块导航

≡ 互动高明 ≡
畅谈高明高明楼市高明百事通装修讨论区40年来新变化乡村振兴
≡ 同城交易 ≡
个人跳蚤市场二手房商铺厂房租售二手车辆交易拼车求职兼职
≡ 高明生活 ≡
征婚交友新情感地带灌水贴图微信|QQ群
≡ 管 理 区 ≡
论坛管理区网络举报平台回收站 ......
查看: 3502|回复: 0

申请程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8-2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一、重点医疗救助对象

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不用个人申请,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一站式”结算。

二、因病致贫医疗对象:

本市户籍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非本市户籍人员向居住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本市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本市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市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同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病历、用药和诊疗项目收费明细清单、转诊证明、转院通知、基本医疗保险审批表或结账单、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票等能够证明合规医疗费用的有效凭证;

3.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下载新版论坛手机客户端|粤公网安备44060802000001号|微信联系管理员|举报|小黑屋|高明论坛 ( 粤ICP备15002740号 )

GMT+8, 2025-5-5 11:08 , Processed in 0.05833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