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西安,三轮车凌晨不慎剐蹭小轿车,肇事者做法亮了!
“喂,我要自首,我真的错了”近日,一通电话打到高明交警大队西安中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事发当天凌晨杨某驾驶着无牌电动三轮车途经西安安庆路路段一不留神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小车想到电动三轮车没有上牌看到四周无人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逃离了现场
(电动三轮车慌忙而逃)
第二天早上车主李先生发现小车被碰撞又无法找到肇事者只好报警救助
(车辆损坏情况)
接报后交警西安中队立即展开侦查分析三轮车的外观特征追查肇事者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与此同时杨某逃跑的这几天里内心饱受煎熬睡觉也不安稳在做了一番心理斗争后觉得这件事迟早都要解决便主动拨打110并到交警西安中队“承认错误”
鉴于杨某主动承担责任向小轿车车主赔付相关费用同时诚恳向小轿车车主道歉并取得对方的谅解目前双方已协商解决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逃避责任应及时联系车主或者报案分清事故责任才是最明智的选择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护好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普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只是轻微刮蹭,如果在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交警大队 好人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呵呵 应该当时就吾好跑 这条路没有停车位,却不管白天黑夜两边都停满车,是不是也该管管 给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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