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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场立案暖民情,反欠薪普法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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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7月6日,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组织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到荷城街道某住宅小区,现场为16名群众办理法律援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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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区法援处工作人员林兆华同志和法援律师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和普法宣传

  3月29日,群众朱阿姨到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称,她们十几位阿姨是由荷城街道某住宅小区外包给广州某清洁公司聘请的,在该小区进行清洁工作,目前拖欠了去年1个月的工资(2500元/月)没有发放,共计近3万元。现联系不上该清洁公司,因此到法律援助处申请案前调解,希望能够通过该途径拿回应得的劳动报酬。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的法援律师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秦某进行调解,秦某约定于2021年6月底前将拖欠她们的工资进行结清。但约定的时间已过,该公司仍未支付拖欠的工资。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经研究,决定通过法律援助指派律师的途径,为16名群众追回应得的劳动报酬。

  7月6日,高明区法律援助处考虑到16名申请人部分还在某小区工作不方便请假,为方便群众和宣传法律援助工作,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林兆华和吕艳婷律师到该小区现场为她们办理。案件受理现场林兆华同志先安抚16名群众的心情,并为其讲解法律援助的要求,耐心引导她们填写有关申请表。因为有部分阿姨不会写字,所以决定由她们进行口述,林兆华同志为她们代笔。

  在法律援助申请业务办理结束后,林兆华同志和吕艳婷律师借此机会,向该小区的居民派发相关宣传资料,并就保护妇女、未成年等群体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内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细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法律援助惠及到更多弱势群体,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工资被拖欠、工伤等情况,要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可向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高明区法律援助处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业务服务并以案说法开展普法宣传的做法,得到了小区居民的赞扬和肯定。


  (供稿:区法律援助处)


来源: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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