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省促进服务业、 制造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开展房屋租金减免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房地产业协会: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4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41)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市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工作,加强减免租金措施扶持,助力经济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请各区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落实对管辖范围内,在2022年疫情期间符合上级通知规定情形的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的公租房、直管公房类国有房屋减免3个月租金。
二、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减租降负。请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对照落实上述两份文件精神,积极发动会员单位,呼吁、鼓励和倡导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应从疫情防控和恢复社会经济发展秩序的大局中出发,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承租的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采取减免3个月租金,或采用降租、缓交租金及管理费的方式,分担2022年期间疫情带来的损失,以帮助相关社会各企业、个人共渡难关。
审核:佛山住建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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