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2022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公告
1.服务采购条件
本服务采购项目,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2022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由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服务采购事宜。
2.项目概况与服务采购范围
现拟对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机关的工作用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进行服务采购,合同期一年。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机关有10辆工作用车(数量可能会受政策调整变化;主要为的士头皮卡车)需要进行维修保养(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以内,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本项目选取2家服务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具体信息详见服务采购文件。
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内容。
3.3 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城区内设有固定的车辆维修点(城区范围边界为沿江路、高明河、祥福路、广明高速投影范围)。
3.4 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服务采购。
4.服务采购报名
4.1 符合资格的服务供应商应在2021年7月8日前完成以下报名手续,即应在2021年7月8日17时30分前向采购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具体信息详见服务采购需提交资料文件目录。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永安街15号302室。
4.2 报名确认:以电话联系方式与服务采购人联系办理确认手续,以完成最终报名确认。报名确认联系人:关先生,联系电话:0757-88988810。
5.服务采购书递交
5.1 服务采购书递交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10时00分至2021年7月13日12时00分,具体信息详见服务采购需提交资料文件目录。
5.2 服务采购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12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永安街15号3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服务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服务采购文件,服务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不接受服务供应商以快递的形式递交服务采购文件。
来源:区城管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