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菲达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混凝土减水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佛山市金菲达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混凝土减水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内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佛山市金菲达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混凝土减水剂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461号之四厂房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佛山市金菲达建材有限公司现拟投资1000万元,在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461号之四厂房拟建设生产混凝土减水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金菲达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霍先生13690600008;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和大道西439号 。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佛山市明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工;联系电话:0757-88628801;邮箱:2304903383@qq.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92号4座22号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众意见表可于本公示的附件下载。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通过对项目周围地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调查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了解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针对项目生产特点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预测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给出评价结论,并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邮件和书信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佛山市金菲达建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