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建设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信息系统“粤抗原”小程序正式上线。该小程序与粤健通、粤核酸小程序、电子健康码等进行连接,用于支持居民开展个人自测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抗原检测的受检人信息采集和检测结果上报,形成抗原采集、检测、报告到核酸检测的闭环管理。
抗原检测与核酸检测相比,具有方便、快速两个突出优势,非常适合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服务,也适合群众家中自测。因此,抗原检测对疑似人群的早期分流和快速管理可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核酸检测的补充手段 完成抗原检测后 如何登记抗原检测结果? 又如何进行线上查询? 一起来看看吧
完成抗原检测后 如何进行抗原结果上报?
操作步骤 居民抗原自测结果上报
【第一步】 扫描“粤抗原”二维码 或搜“粤抗原” 通过粤健通小程序 进入粤抗原小程序
【第二步】 选择“居民自测上报” 选择“上报抗原自测结果” 进入上报结果填写页面
【第三步】 填写受检人信息和检测信息 根据图示 选择正确的检测结果 点击“保存” 上报抗原自测信息
【小贴士】 若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 需上传检测卡照片
操作步骤 居民前往医疗卫生机构检测抗原
【第一步】 微信打开“粤健通” 或“粤核酸”小程序
【第二步】 出示“电子健康码”, 或“粤核酸码”供医护人员扫码登记。
【第三步】 进行抗原检测 并等待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 上报检测结果
操作步骤 居民查询抗原检测结果
【第一步】 进入“粤抗原”小程序 选择【居民自测上报】 选择【抗原检测记录查询】 进入结果查询页面
【第二步】 选择【自测上报记录】 可查询抗原自测结果上报记录
【第三步】 若居民是查询 由医疗卫生机构检测的 抗原检测结果 应选择【机构检测记录】 填写需要查询的受检人身份信息 点击【查询】,获取检测结果
来源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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