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点·护“未”
今年6月,我院联合区民政局,以各镇(街道)民政专员、儿童主任、妇联工作人员及各村(居)双百社工等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人员为培训对象,在全区举办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与区民政局相关同志分别前往荷城街道、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开展了四场未成年人保护系列活动,切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卓彦
荷城站
杨和站
明城站
更合站
在讲座中,首先由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强制报告制度、民事支持起诉等为主要内容,就培训对象等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和监督监护职责、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强制报告职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调职责等多个方面向培训人员展开讲解,结合实践案例、法律法规向培训人员生动阐明了职责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通常发生在“隐秘的角落”,普遍存在发现难、发现晚、取证难问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一线基层组织,具有熟悉基层、了解群众的工作优势,如若能够切实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对强化犯罪预防、实现侵害未成年人早发现、早干预具有重要意义。
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从由谁报告、报告给谁、什么情形需要报告、如何保存证据、报告人有何保障等方面将强制报告制度擘肌分理,确保培训人员清楚理解、明确掌握报告职责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派发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让培训人员仔细阅读学习,并且呼吁各位培训人员,应当自觉树立起发现意识、证据意识和“串并联”保护意识,在开展具体工作中,要积极与其他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发挥多方联动作用,增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效益。
随后,区民政局相关同志为培训人员讲授了有关儿童福利的法律法规,为培训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
本次培训强化了参训人员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提高了其法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受益良多。接下来,我院将继续重视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量,让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更为全面、更为切实的保障。
来源 | 第三检察部 蔡驰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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