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文生带领高明区燃气安全督查组明城组工作人员到明城镇开展燃气安全督导检查。
督导组认真听取了明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汇报,与明城镇进行了深入研讨,针对该镇反映在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中碰到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文生(右二)认真听取明城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汇报
李文生强调,第四季度是燃气使用的高峰期,也是燃气事故的高发期,明城镇要对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燃气用户的底数,加大对辖区内企业、住户在生产和生活中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明确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的各方责任,限时整改、及时销号;对于多次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可依法采取暂停供气等措施,确保广大市民安全用气。
督导组对明殿商贸城餐饮店的燃气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随后,督查组来到明殿商贸城和新罗里,对餐饮店和居民住宅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中暂未发现存在违规使用燃气设备、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缺失等情况。
督导组对新罗里的居民燃气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最后,督查组叮嘱餐饮店经营者和居民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定期更换液化气灶、热水器,确保生活生产的安全。
来源:高明区应急管理局 |